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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出台旅游垃圾管理办法

  • 时间:2023-12-30 00:33:57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池州市针对旅游垃圾在全省率先立法、先行示范的有益探索。

  《办法》明确,旅游垃圾是指在A级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区域因旅游活动或者旅游服务经营产生的生活垃圾。

  《办法》共16条,分别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职责、管理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旅游垃圾管理进行规范,规定旅游垃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城乡统筹的原则,全市A级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应当加强客流高峰期等时段旅游垃圾的清理收运,及时组织清理悬崖、沟谷、河湖等点位的旅游垃圾,明确相关各方在旅游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职责。(朱文文)


原文链接:https://www.mct.gov.cn/whzx/qgwhxxlb/ah/202312/t20231229_9505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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