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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加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

  • 时间:2022-03-15 18:37:28 来源:  作者:  点击:

  

  

  石窟寺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辉煌灿烂古代文明的集中体现,是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见证,是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2021年1月2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石窟寺保护工作, 对石窟寺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8月、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考察了敦煌莫高窟和山西云冈石窟,提出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加强新时代石窟寺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要求,提高对我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力做好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工作,确实解决我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位于荒郊山野,保护管理难度大;石窟寺(含摩崖造像)长期面临水患、风化、岩体失稳及石雕表面风化等病害威胁以及人为破坏,安全风险高;保护基础薄弱,相关从业人员不足、保护关键技术攻关难度大、系统考古研究不够、价值发掘阐释和展示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在广泛调研,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该《实施方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实施方案》包括四个部分,即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保障。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有十条,第四部分实施保障有三条,全文4000多字。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规划、保护第一、传承创新、交流互鉴,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工作,探索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之路。

  第二章总体目标。到2022年,石窟寺(含摩崖造像)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石窟寺(含摩崖造像)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石窟寺“四有”工作更加完善,重点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安防设施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石窟寺保护传承、科学研究、传播交流、展示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第三章重点任务。从“加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抢救性保护”“建立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安全长效机制”“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加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数字化保护利用”“提升石窟寺(含摩崖造像)综合展示水平”“规范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旅游开发活动”“深化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文化交流合作”“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优化石窟寺(含摩崖造像)项目工程管理”“加强专业机构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提出我区贯彻落实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工程的具体任务。

  第四章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督促落实”三个方面细化各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政策支持。

  三、《实施方案》重点突出的几个方面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全面加强广西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等方面进行编制,重点强调广西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本体保护、价值挖掘、科技引领、展示利用等工作,目标具体、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具体细化了十个方面的任务:

  (一)加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抢救性保护。2021年完成全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情况调查,编制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推动相关内容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实施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重大工程,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加强日常养护和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文物健康评估,建立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健康档案。

  (二)建立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安全长效机制。健全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全面提升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安全防护工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提升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坚持群防群治,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巡查制度,加强巡逻防控,及时严厉打击损坏、损毁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建立完善全区石窟(摩崖造像)考古学研究体系,形成多学科合作研究模式,整合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力量,建设稳定的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学术科研队伍。制定出台全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考古调查中长期计划,有序开展考古调查、价值阐释、艺术研究和成果普及。

  (四)加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数字化保护利用。按照国家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数据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利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开展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洞窟、壁画、彩塑、雕像、题刻题记、墨书等数字化保护工作。建立全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数字平台,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全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数字资源管理和共享共用,加大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数字化展示力度。

  (五)提升石窟寺(含摩崖造像)综合展示水平。完善已开放石窟寺(含摩崖造像)的展示标识解说系统、游客服务设施,建立全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联盟,推动形成联合办展、巡回展览、云展览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展示模式。依托桂林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优势资源,推动国家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六)规范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旅游开发活动。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核定、公布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旅游景区游客承载量和最大瞬时容量。鼓励采用电子票务、错峰参观、限时限流、定制服务等方式调节控制游客量,严格落实游客承载量各项指标,规范引导参观活动。

  (七)深化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文化交流合作。搭建高端学术平台,举办国内国际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学术论坛,促进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学术交流和文化传播。推动重要石窟寺(含摩崖造像)考古研究、文物技术保护等项目。重点推出一批体现广西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价值地位、特色特点的文物外展精品,塑造我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传播品牌。

  (八)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组织区内文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加快石窟寺(含摩崖造像)病害检测、岩体稳定性评估、壁画彩塑修复技术、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新材料、无人智能监控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修复材料、防风化材料、灌浆加固材料等文物保护材料的研发,以及壁画彩塑制作工艺和各类病害发育机制等基础研究。

  (九)优化石窟寺(含摩崖造像)项目工程管理。根据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完善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利用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方式。加强项目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优化项目工程管理,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的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工程内容和规模。

  (十)加强专业机构队伍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培养石窟寺(含摩崖造像)考古、文物保护、数字化技术人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稳定基层文博队伍,创新专业人员引进的方式方法,开展石窟寺(含摩崖造像)管理人员定期轮训。优化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制度,落实文物考古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扩大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保护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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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zcjd/t109618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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